保修期内服务承诺
仪器到货安装:
1.仪器到货后由最终用户通知鑫立达宏公司,鑫立达宏公司应派专职工程师前往用户所在地进行安装及实际操作培训。
2.安装验收完毕后,用户应填写验收报告由双方签字各持一份备案,并凭验收报告由用户支付全部未付款项。
保修期内维修政策
为用户提供金属探测器系列、防暴安检系列、食品检针器系列、商场商品防盗系列、数字视频监控系列、智能楼宇对讲系列等各种设备以及解决方案我公司作为国家公安部正式批准的正规安防生产商, 保证所售产品均达到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性能品质。消费者的任何使用权益将受法律保护。
我公司对所销售产品施行以下品质担保:
1.我公司对所售产品提供一个月免费更换,即一个月内,由于产品本身材质不良或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害,我公司负责免费更换(一个月内包换,但须保证产品外观没有磨损,不影响二次销售),一年期免费保修和终身维修服务。一年以后,我公司所进行的维修将收取一定成本费用。维修时,请务必出示购物发票或《销售合同》等有效证明,我们会给您及时修复。
2.以下非本公司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害或其他原因均不在本公司的免费维修之列:
a.安装不正确
b.电压不稳
c.自然因素
d.意外事故
e.未按使用说明书使用而造成使用不当
f.非本公司授权的维修或改动
g.未提供应有的工作环境
h.机器缺少必要的保养
3.在售后一个月内,由于产品品质问题影响使用的,我公司免费换货,但须保证产品外观无任何损伤且包装完整;我公司承诺在收到换货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换货手续。
4.我公司所售产品包含的软件,可享有后期的免费升级服务,并支持功能完善。
5.我公司对所售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并保证24小时技术热线服务。
以上担保对每位用户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由于国家或地区的改变,其它权利可能只适用于特定客户。
保修期外有偿服务条款
有偿服务适用的业务范围:
为了使您们合法权益受到保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下列原因导致的产品故障,工作异常或损坏,我公司不承担免费保修义务,请您选择有偿服务。
① 当您所采购的产品超过保修期。
② 由用户使用不当导致我公司产品损坏(磕碰、输入不合适的电压等)。
③ 由非我公司提供的系统软件、病毒等故障,导致我公司提供的硬件或应用软件损坏。
④ 未经我公司许可由客户自行拆卸、改动我公司硬件及软件产品造成损坏。
⑤ 由于用户二次运输所造成的外观及内部设备的损坏。
⑥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导致我公司产品损坏。
⑦ 合同外客户的要求。
⑧ 合同涉及两个以上的经销商,非本公司职责内的客户要求。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有偿服务费= 人工服务费 + 上门服务费 + 备件材料费
①人工服务费:指提供维维修维护服务所发生的技术人工费用,即劳务费;视工作复杂程度及占用工时数而定。
②上门服务费:指提供现场服务所发生的往返当地交通费用和工程师在途中占用的工时费用。
#工时费用标准:深圳特区内100 元/次;特区外200 元/次;外省市三天内(含第3天)最低300元/天,三天以上最低500元/天标准。(如果对方负责食宿,按150元/天扣减;途中补助150元/天,夕发朝至不算在内)。
#交通费用标准:以本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为基准(卧铺标准)。
③备件材料费:指更换备件、器件、维修耗材等物料费用。
有偿服务的收费方式:
预付我公司账户或直接向客户收取费用。